精装房合同中却显示不包含精装修
2016年8月28日,是位于青岛市高新区中欧国际城·金茂湾语墅D1地块15、22号楼开盘的日子,张先生准时参加并中签选购了D1地块15号楼的一套精装房。早在8月2日,张先生就已经上交给了开发商20000元认筹金,双方约定,在开盘当日,如果买房的话,认筹金转为定金。所以,2016年8月28日,在确定购房后,张先生得到了20000元定金的收据,收据中写明,七日之内不签约,违约方承担20000元定金责罚。
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张先生在2016年9月19日才得到电话通知所有购房客户可以签约。随后,张先生要求先看一下购房合同再付房款,但是遭到拒绝。“开发商说所有购房客户必须先付房款才能看合同。”由于觉得青岛方盛置业有限公司属于金茂集团,金茂集团又是大公司,信誉很好,所以合同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便于次日缴纳了1400000元的全部房款。
2016年9月23日,张先生收到了开发商邮寄来的购房合同,仔细查看后,他发现有很多内容都跟开发商当时承诺的不一样,公摊面积在合同中变大了,交房时间也延长了。
最令张先生不能接受的是,合同中写明自己所交房款并不含精装修。“房款单价是11160.8元每平方米,后面标明不含精装修,房屋总价是1402362元,后面也标着不含精装修。这我就纳闷了,我可是买的精装修的房子,怎么给我写的不含精装修。”张先生说。
随后,张先生便联系到了自己的置业顾问,对于该情况,置业顾问解释称,此购房合同为格式合同,但是不用担心,公司一定会为其安排为精装修的。“我可不敢相信他们,万一给我降成毛坯房怎么办,我要是签字了,到时候发现不是精装房,我也没办法了。”张先生说。
开发商:合同没有任何问题
考虑到该情况,张先生便要求开发商将购房合同改动一下,或者增加一个补充条款,但是都遭到了拒绝,导致目前仍未签订购房合同。
“政府给的合同格式是适用于毛坯房交易的版本,而且仅仅是提供给买卖双方参考,允许根本交易内容作出修改和调整,为什么不能改?”张先生说。
青岛方盛置业有限公司告诉张先生,如果不想购买该精装房,可以为其退款,但是要扣除20000元的定金作为违约赔偿,这让张先生无法接受。
信网了解到,青岛方盛置业有限公司属于金茂集团,金茂集团销售部门的李女士告诉信网,该购房合同是经过公司法务部门以及房地产交易中审核的,所以没有任何的问题。
对于张先生的疑惑,李女士解释称,虽然购房合同的主合同中并没有写明其购买的房子包含精装修,但是购房合同的附件三对该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附件三里面对张先生所买的房子所包含的所有东西进行了说明,所以没有必要增加补充协议。”李女士说。
了解该情况后,张先生对李女士的说法予以了否认。“如果主合同没有括号里的(不含精装修)的表述,有附件三,我觉得问题也不大,但就因为主合同白纸黑字写的是不含精装修,那么问题来了,附件三的精装修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开发商如果将来说精装修是按实际造价另收费的,我们购房者就傻眼了。因为那时已经是2019年了,我们再去打官司就非常被动了。”
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那么,青岛方盛置业有限公司的做法到底是否合理呢?信网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据吴律师介绍,像张先生这种情况,如果认为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与当时承诺的不符,可以拒绝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可以协商要求增加补充条款,说明情况,方可签字。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的房款以及定金。
“如果开发商拒绝退还定金的话,那么张先生可以搜集开发商违约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吴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