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食品安全

山东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必须有实体店 不可超经营范围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含 糊 时间:2017-03-08
    央广网济南3月6日消息(山东台记者赵雪)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现在“订外卖”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生活习惯,但是网络餐饮商家无照经营、使用过期食材等消息不断被曝出。为进一步规范对网络餐饮服务商家的管理,日前山东出台相关规定,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必须要有实体店。

最新出台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定,从今年6月1日开始,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要拥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实体店,并在网络主页面公示店名、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而且不能超范围经营。

这意味着从6月1日开始,只在网络APP上进行注册没有合规甚至固定生产场所的外卖商家将不会再出现。条例还规定餐饮提供者所提供的商品不能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以确保商家具备生产某种食品的卫生条件和技术条件。

如果商家违规经营,逾期不改正,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等,并处2000元到20000元的罚款。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规范网络餐饮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这一次山东对实体小作、小餐饮和食品餐点加强管理,要求必须办理登记证后才能上岗经营,中小学周边的小吃摊不能随意乱摆。如果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在1年内累计3次受到行政处罚,将被吊销其登记证、注销信息公示卡。

据了解,这次山东省纳入管理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共有近18万家,从业人数33万多人。


(责任编辑:hjr)

劣质横梁“肚里”装的全是沙,泰禾红裕业
劣质横梁“肚里”装的全是沙,泰禾红裕业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闽ICP备09047739号-1 Copyright · 1999-2016 海西质量网 ZLW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郑重声明:本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本站转载的文章及图片,其版权均由原作者或原刊载媒介拥有。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主办单位: 中国质量万里行福建省投诉站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39号屏东大厦十四层
电 话:(0591)87862834 传真:(0591)87867959 邮箱:2714440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