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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

厦门:本月起网上销售食品也需经营许可 有效期限从3年延长至5年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作者:竹马 时间:2016-06-06

本月1日起,食品经营许可“三证合一”正式施行。记者昨日从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新规将惠及思明区近3万食品经营企业。监管部门提醒说,今年起三年内,上述食品经营者必须按时完成新证的换领,以免影响日后的日常经营活动。

本月起,实行多年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正式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进行审批。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启用,堪称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后第一个重大改革,“即便只从事网络食品经营,也需要申办食品经营许可”。“相关企业在新申领和换发新证时,填表选项中会有‘是否含网络经营’一栏。”工作人员说,“网络经营的范畴包括食品销售和餐饮企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销售,这是新证的新增项目,如果新证没有注明网络经营许可,将不能从事网上售卖活动。”据了解,网络经营许可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网站地址等,有更严格的审核。

由于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均为三年,也就是说从今年算起三年之内,这些原有的市场经营主体必须全部完成新证的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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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开餐馆要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销售食品要办《食品流通许可证》,销售保健品要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6月1日起,三证合为《食品经营许可》。

据悉,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增加了二维码,消费者只要扫一扫,即可获取经营者的详细信息,包括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许可证编号、有效期等信息。

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将食品经营者主体业态按主要经营项目归类,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三个类别。许可证有效期限从3年延长至5年。

此外,新证增加了互联网食品经营等新兴业态。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食品销售和餐饮企业,若未申请网络经营许可,将不能从事网上销售。

“三年之内所有食品经营主体必须按时完成新证的换领。”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科负责人提醒食品经营主体及时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该局换证。

 

(责任编辑: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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