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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

新规实施一月部分童装未达标 商家消化旧库存需时日
来源:本网 作者:含 糊 时间:2016-06-28
    新规实施一月部分童装未达标

  我国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已将近一个月时间。记者走访市场发现,目前消费市场上大部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符合新标准要求的非常少,对此,商家普遍表示未达到新标准要求的商品多为今年6月1日前生产的,市场库存尚未消化完。未来,商家表示将会严格按照新标准的要求来经销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

  新标准要求更严格

  记者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的消息中了解到,为提高婴幼儿和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质量,国家标准委在发布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此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0~14岁婴幼儿及儿童穿着和使用的纺织产品,包括服装、床上用品等。该标准自6月1日起实施,实施过渡期为2年,此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

  记者了解到,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与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内容是有区别的。GB31701-2015对织物的面料、里料的重金属残留量、邻苯二甲酸酯、燃烧性能等安全性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填充物、包括纤维类填充物、羽绒羽毛填充物及其他填充物的安全技术要求分别作了详细规定。新标准规定了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mm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相关技术指标;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绳带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此外,新标准还规定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上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对于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商家消化旧库存需时日

  自6月1日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已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近日记者走访市场了解到,目前消费市场上大部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未能达到新标准的要求,已达新标准的商品非常少。

  面对这种情况,商家做出了解释。“目前,我们专柜内出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均为6月1日之前生产的,所出售的商品均符合旧标准的要求。新标准明确指出6月1日之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因此我们一定会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存货销售,经销符合新标准要求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童装品牌商场专柜售货员表示。


(责任编辑:h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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