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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6起
来源:转 网 作者:含 糊 时间:2020-06-01

促进防疫物资产业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6起

□ 陈 永 本报记者 江 东

当前,随着我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有序推进,以及国际疫情的蔓延,对防疫物资需求大幅增加,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产品质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福建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部署并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案要案,有效保障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促进防疫物资产业高质量发展。

5月14至20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489人次,检查防疫物资企业2166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6起,处罚21起,罚没金额97.34万元。

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开展全省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全省开展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地从4个方面入手推进。一是全面排查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在前期摸排基础上,进一步掌握本辖区扩产、转产、新建非医用随弃式口罩、熔喷布、无纺布企业动态,及时做好情况报送。二是全面加强质量抽检或风险监测。安排开展非医用口罩熔喷布、无纺布产品的质量抽检。三是全面开展质量监管和帮扶工作。采取召开生产企业质量约谈会、质量提升座谈会、业务培训会等措施,精准开展监管和帮扶。四是全面配合做好出口企业的质量管控和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在计量监管方面,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密切与注册审批部门配合,调取全省获批红外体温计计量器具型式的企业名单(截至5月10日共计54家),并对全省获证企业名单进行了梳理。其次,通过该局一体化平台签报功能,对各设区市、平潭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计量部门部署开展红外体温计质量监管,提出工作要求。全省各级计量部门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部署,精心组织,主动作为,切实开展红外体温计(额温枪)生产企业排查,做好计量帮扶和监督管理等工作。5月14日至20日,共排查企业32家。从排查结果看,处于停产的企业有25家左右,停产的原因为无订单、配件不齐、未取得医疗器械许可证等。排查中未发现红外体温计(额温枪)生产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

在认证检测方面,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全省口罩、防护服出口认证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对省内365家口罩生产企业、34家防护服生产企业的摸查工作,其中涉及口罩出口企业152家,涉及防护服出口企业21家。同时,组织认证检测条线加大防疫物资监管力度。5月14日至20日,全省共出动人员66人次,对14家口罩、防护服、额温计等防疫物资企业进行了检查。

在价格监管方面,全省价监条线迅速全面展开口罩、防护服、额温枪等防疫物资产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坚决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5月14日至20日,全省价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815人次,检查防疫物资企业750家。

在消费维权方面,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对辖区内的非医用口罩、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原材料购进、成品销售台账登记是否完整,包装标识标注是否规范等。同时加强对经营者引导,畅通投诉举报和咨询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

在信用监管方面,平潭综合实验区根据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及职责分工,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查办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及市场主体进行归集公示。截至目前抗疫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共计9件,均已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打击合力,从而净化市场环境,提高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在药械监管方面,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着眼于产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对注册产品检验不合格的,直接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对虽通过检验但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不合格的,也不予核发许可证书。同时,按照“审批一批、严管一批”的思路,对获批临时证企业,分4批印发《落实企业监管责任通知》,逐一公布企业产品风险点、检查要点,实行“一对一”定人定责,紧盯原料审核、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放行等重点环节,严把产品质量源头关。据悉,该局还印发《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等通知,在全省开展医用防护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抽检力度和频次。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h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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