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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十条措施促进直营连锁经营发展
来源:转 网 作者:含 糊 时间:2019-05-28

符合条件当天发证

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十条措施促进直营连锁经营发展

本报讯 (苏晓晖 陈 翔 记者江东)“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直营连锁经营涉及的食品经营、电影放映、旅馆业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卫生等许可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符合条件的当场核准、当天发证。”日前,福建省泉州市出台《关于促进直营连锁经营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为直营连锁企业在该市落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直营连锁经营采取的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质量管控、统一服务规范的商业运作模式,越来越受到广大商家和消费者青睐。”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十条措施》就是专门围绕直营连锁经营这个热点,从放宽主体准入机制、优化用地装潢政策、激励产业升级对接、促进就业和人才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港澳台优惠措施等6个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扶持举措。

在放宽主体准入机制方面,积极推动直营连锁企业逐步实现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内“一照多址”;允许直营连锁企业在办理区域总部设立登记时,直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直营连锁”字样;在办理直营连锁门店设立登记时,免予提交公司总部章程复印件,并对直营连锁门店不涉及前置许可的经营范围予以概括表述;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直营连锁经营涉及药品医疗器械零售、旅行社业务经营、道路客(货)经营、歌舞(游艺)场所设立、石油成品油批发零售等许可的,进一步优化准入服务,压缩办证时限。

在促进就业和人才发展方面,推进校企合作,引导本地高校、职业院校与直营连锁企业建立毕业生输送、定点实习、社会实践等人才交流合作长效机制;鼓励直营连锁企业组织针对本地院校的专场招聘会,为本地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岗位;实施“人才港湾”计划,对符合高层次人才标准的直营连锁企业高管,在户籍迁入、安居购房、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性政策支持。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实行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机制,重点检查企业总部和配送中心,减少对门店的重复检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经营规范、信用良好的直营连锁企业,总部能够提供涉及监管证明材料的,不再要求门店重复提交。

另外,《十条措施》还专门就泉州如何加强与港澳台经济对接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强调要依托定向的专业展会、经贸推广、青年创业交流等活动,主动对接港澳台工商团体、侨胞社团和龙头企业,积极引进港澳台知名直营连锁企业的品牌、资金、管理、技术和经验,拓展延伸泉州和港澳台第三产业的合作渠道;实行台湾技术士证书与大陆职业资格证书包容共存制度,经认证后直接采认相应技能水平;推动泉台两地海关、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认证合作,扩大台湾进口商品第三方检测结果采信范围。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h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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