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欣倩 叶雅云 本报记者 江 东
“本次创建工作将有效预防和消除本市电梯事故隐患,减少电梯故障,进一步落实小区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全市小区电梯的安全管理水平。”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召开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小区动员部署会,厦门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
据了解,电梯安全问题涉及方方面面,既有选型配置不合理、物业管理不到位、维保质量不高、电梯本身设备老旧、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等原因,也和乘客不正确、不文明乘梯行为有关系。去年,厦门市共接到388起电梯投诉,主要原因就在于电梯困人、故障多发,影响市民出行便利与安全;从区域上看,又重点集中在商品房(占82%)和保障房(占14%);从管理环节上分析,则主要是因为物业管理缺失或不完善。
为健全电梯安全监管体系,树立电梯安全管理的标杆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提升厦门市电梯安全运行水平,厦门质监局特安处组织各分局及专职安全监察员、物业协会、12家电梯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小区物业公司工程部参加了该会议,并将共同开展创建电梯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小区活动。
据悉,这场电梯安全攻坚战是继去年的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之后,厦门市质监局的又一重要工作内容,也是该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转变监管理念的一种尝试。通过创建活动,部门监管由监督管理转向“监督+引导”与“管理+服务”并重、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由被动转向主动、监督主体由单一监管转向部门、协会、业主、媒体、使用、维保、检验等多元监督等机制逐步完善。该局将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期间,先行创建1家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小区,以点带面,力争在2016年底前,在每个行政区创建2个以上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小区,逐步实现该市电梯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标准化管理。目前,已有滨海名居、水晶森林、龙湖嘉园等13家小区入选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小区名录。
开展创建电梯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小区活动,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不仅能在各区起到标杆示范作用,实现各创建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差的变好、好的变优”,还可以达到“一带三”的效果。
其中,“一”是指使用单位完善内部电梯安全管理,真正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10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规范电梯定期自行检查记录表、电梯故障记录表、电梯故障统计表、电梯维修保养监督记录表等4个表单,张贴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识、维保公告栏、安全管理公示牌等在电梯轿厢指定位置,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实行“一机一档”制。此外,还要强化安全岗位责任、电梯定期检验、维护保养、日常检查、应急处置等5项管理。最终实现提升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市民文明乘梯意识、降低电梯困人率、降低电梯故障率的目标。
“三”是通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监督维保、协调开发商、引导业主,带动维保、开发商、业主履行各自责任,即监督维保单位提升维保质量;协调开发商及时解决遗留问题,如配置不足、底坑漏水等,代表业主向开发商交涉,要求后续整改、电梯更新改造予以补助等协调工作;引导、督促业主正确文明用梯,提升服务水平,及时制止、纠正不文明、野蛮乘梯行为,宣传正确乘梯方式。
“接下来,我局还将坚持问题导向,关注群众反映的电梯问题,启动现场会、培训会、总结会等系列活动,把创建活动与日常监督检查、进社区安全宣传结合起来,深入住宅小区指导和协助创建活动。提升全市电梯日常维保质量、强化电梯应急处置工作,共同促进我市电梯安全运行水平提升。”对于未来的工作,该负责人信心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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