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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工程

万科开发的小区居民楼起火 烟感报警系统没自动警报
来源:本 网 作者:含 糊 时间:2018-02-09

  通州一居民楼起火暴露消防安全隐患 业主担心居住安全

  央广网北京2月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北京通州一小区居民家中着火,浓烟布满楼道,好在火被及时扑灭没有造成大的影响。但同楼内有业主因此受到惊吓,有业主烟雾中毒。着火事件暴露消防安全隐患,烟感报警系统没有自动警报,喷淋系统竟然没有启动。小区交房前如何通过消防验收,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谁来保障?

  买房住高层后,在开启美好新生活的同时,你有留意自己家的喷淋器、门外的灭火器、烟感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吗?你有发现楼内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吗?你知道一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该怎样逃生吗?

  2月2日北京通州首开万科城市之光盛佳尚苑小区内一栋高层中,3层楼的一户居民家中着火,浓烟布满楼道,大部分业主闻到焦糊味才发现楼内着火。业主邹女士介绍,她当时正在家里看电视,晚上9点15分左右,闻到烟味,机警的她立刻起身查找烟味源头,意识到是楼内着火,她赶紧带着家人往楼下跑。

  邹女士说:“我是正在看电视,就闻着不对劲,有烟味,我就以为是我的插座走火了,到处看,然后我开开门才看见楼道里都有烟了,我就赶紧喊老人,当时警报也没响,什么也没响,我们就从十几层往下跑,当时家里的老人血压也高了,等了下去之后都胃疼、腿疼,哎呦,把我急的那一晚上。这个火如果说是半夜着起来,真的是挺恐怖的。”

  业主李先生介绍,他当时是在楼下停车时,发现楼内有一户业主家里好像着火了,观察了一会确认是着火以后,他立刻报警并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里发视频通知业主们撤离。

  李先生告诉记者:“2号晚上大概9点过一点,开车回家,停在了那个楼西侧的马路上,开车门往上面一看,透过窗户就看到里面熊熊的火焰,我还以为家里壁炉的取暖设备呢。后来仔细一看火势越来越大,我就赶紧打电话报警,然后拍了一个视频发到了业主群里面。”

  业主赵女士介绍,她是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里看到视频后,才知道着火了,她和家人当时赶紧加入撤离的队伍,以为跟着人群走就能顺利撤离,但在撤离的过程中,她发现大家都惊慌失措不知道该怎么撤离。

  赵女士介绍说:“在逃生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应急指示灯不好用,电梯断电了。走应急通道的时候,一楼的两个应急口没打开,下楼时大家也没有听到警报响。当时烟雾已经呛得几个人处于抽搐状态,也没有人通知怎样撤离,之前消防演习很少。”

  好在火及时被扑灭没有造成大的影响,业主们也安全撤离,但着火事件暴露出很多消防安全隐患。多位业主介绍,他们发现,着火后,高层内的烟感报警系统没有自动警报,喷淋器没有启动,疏散通道的门是锁着的。

  在调查采过过程中,多位业主反复和记者说,想想就后怕,幸好火势不大。起火事件发生当晚,物业简单介绍了起火原因,说是电器使用不当造成的之后就让业主们回家休息。业主们认为消防安全隐患不除,会后患无穷,于是,事发当晚,有不少业主就跑到售楼处,要求物业及开发商答复,交房前如何通过消防验收,有没有查验过喷淋器、烟感器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等问题。但是到现在,物业及开发商也没有给予正面答复。业主们希望物业和开发商能尽快给予答复并尽快清除消防安全隐患。

  对于起火原因及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何清除等问题,记者昨天先以业主身份向开发商方面负责处理业主诉求的万科地产客服关系部负责人顾先生进行了核实,得到的答复是,起火原因及是否存在消防隐患以消防部门的消防调查报告为准,但不清楚消防调查报告何时发布。

  顾先生说:“初步判断是电器使用不当所导致,但肯定要以消防的调查报告为准。消防第一时间介入了,他们一直在调查,除了调查起火的这件事外,也会检查小区的消防系统。”

  对于起火原因及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何清除等问题,昨天该项目的开发商北京万科东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盛佳尚苑物业服务中心给记者发来一份情况说明:

  2月2日晚21时5分左右,城市之光项目1号楼3层某户疑因电器使用问题发生火情。物业指挥中心接到烟感报警后,马上通知安全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火情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报警,同时物业安全员、维修师傅也立即携带消防器材赶往现场并使用楼内消火栓进行灭火,在消防人员到场前已将明火及时扑灭,由于火情造成楼内存留烟雾,排烟系统需运行一段时间后才可将烟排尽,公司工作人员积极协助疏散客户暂到售楼处、办公室等地点等待,并安抚客户情绪,确认客户安全状态。随后消防人员暂时封锁现场,调查火情原因。

  约23点30分,经消防、公安联合判断,除火情现场区域外,其他楼层已恢复正常居住条件。在这之后,客户陆续返回家中。约凌晨1点左右,现场消防、公安完成取证工作,事故原因等待有关部门正式发布。考虑客户生活所需,公司将在获得消防部门认可的情况下,会先行协助恢复受损公区部分、恢复消防系统,确保居住安全和品质,做好善后工作。

  开发商和物业方面还提到,在火情发生时,有个别客户通过自媒体发布了未经核实信息,引发部分其他客户的恐慌与担忧,他们已就此事申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开发商和物业给出的说法和业主所说存在很大差异。有媒体在起火事件发生后第二天就去了事发现场,当时也向物业核实过相关问题。据当时在现场采访的记者介绍,当时他从物业负责人处了解到:第一,关于屋内到底住的什么人、住了几个人?物业负责人称他们并不知晓。第二,关于消防通道的大门被锁住,以及消防报警器没有响的问题,物业负责人给出的答复是,并不存在这两个问题。记者认为,这与居民们的反馈完全相反,如果要得到事实,必须要调取物业的监控。但记者无论是从物业还是居民处了解到的情况是,这栋看似比较不错的居民楼,里面除了一楼之外别的地方都没有监控。第三,关于消防喷淋没有爆的情况,物业回应称是因为温度不够。  

  这起事件的起火原因及是否存在业主们所说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天天315》将继续关注消防部门的调查报告,并报道这一事件的后续进展。

  关于这个话题,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做出了分析点评。

  经济之声:二位有没有留意自己家的喷淋器、门外的灭火器、烟感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吗?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等问题?

  芦云:“原来对消防安全的问题确实比较忽视,但是近几年逐渐引起了我的注意。前段时间小区内的消防栓出现了问题,就有其他业主及时进行了反馈,物业就进行了维修,这也体现出了大家对于消防的重视。”

  胡钢:“住宅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国内外的火灾事故中,大部分人的死亡原因是有毒、有害烟气造成的窒息。我建议,如果你的住宅是楼房,请你务必确保消防通道屏蔽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这点非常重要。因为那个封闭门比较重,拉起来很费劲,有些人拿着棍子把它支着,实际上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是大家最后一条逃生通道,当它封闭的时候,如果发生火灾,上面会有送风机打湿它,使整个逃生通道处于一个空气比较新鲜的状态,这是大家的逃生通道。另外,大家如果前往人多的场所,尤其是半地下的大型超市等,务必要先走一次消防通道。最后,很多人都喜欢用纸巾,事实出于环保和消防安全的需要,我建议大家都使用手绢,因为如果把它蘸湿了,捂住嘴就能救你的命。”

  经济之声:多位业主是闻到烟味发现的着火,高层内的烟感报警系统没有自动警报,喷淋器没有启动,后来在撤离的过程中发现疏散通道的门是锁着的。但现在物业和开发商说不存在这些问题,目前楼内只有一层有监控,其他楼层没有,业主们手里保留有视频和照片等证据资料。如何知道真相?目前没有造成损失,如果造出损失,出现这样双方说法不一致的情况,发生损失,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胡钢:“涉及到安全的事,每一个人首先要对自己负责任,对自己的家人负责任,出现了火灾或者火灾隐患,除了去追问他人的责任,我们自己能够做什么?第一,你可以购买简单的呼吸器放在家中,它可能能够坚持20分钟,很多酒店都备有这样的设备。第二,我们购买的房屋可以去投保相关的火灾意外保险。第三,我们可以对自己的家人进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包括做一些演习。第四,家里可以增购一些灭火的器材,比如小型的灭火器,还有消防带等。第五,对于邻居那些威胁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规劝,对于群租应该坚定说不。”

  经济之声:现在物业说不存在业主们所发现的一些问题,比如报警系统没有响、喷淋没有启动、疏散门是锁着的,监控只有一层,其他楼层没有。业主有一些视频和照片等证据资料,且业主不认同物业的说法,接下来业主如何来进一步维权?

  芦云:“监控是事发现场的还原,是进行火灾事故认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监控的调取非常重要。首先,需要看开发商监控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没有,开发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在业主通过手机进行过拍摄的情况下,如果视频没有被剪辑或修改过,这些视频在法律上可以被作为证据来使用。如果事实不太明确,需要考虑工程当时消防验收的问题,相当于要溯源。从开发商交付开始,第一关是竣工验收时完成了消防验收;第二关是在业主入住后,物业对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器都要不断地进行维修,物业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对于这些消防设施的维修维护也是物业的职责所在,要考察物业是否尽到了责任。”

  经济之声: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先查明物业到底有没有经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到底合不合格?如何来调查取证?如果查明不合格,是否可以因此拒绝收房或索赔?

  胡钢:“按照有关建筑和消防流程,如果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就不能交房,不存在消费者或者准业主收房时要查验消防的问题。首先,相互之间有一个基本的信任,如果每名业主都要成为各方面的专家,要查验所有的证据,交易的成本就过于高昂。从这点上来说,相关的经营者,特别是服务或产品的提供方应该尽到职责,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开发商还有后期的物业,包括消防部门、建设住房主管部门等,都应该负起各自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心消费的环境。”

  芦云:“需要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比如配备一些消防的应急设施,包括在车上需要配备灭火器,这些都是常识。如果真的发生火灾或意外事故,一些必备的技能能够挽救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经济之声:业主发现着火后和家人加入撤离队伍,但在撤离时大家都是惊慌失措的。那么,应该由谁负责大家疏散撤离,应该怎么逃生?

  芦云:“一般好的物业首先要保证硬件设施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状态;其次应当对业主加强宣传和适当演练,比如一旦发生应急情况,大家怎么逃生,线路是怎样的。一旦发生火灾,物业知道后应当及时组织,并且告知大家不能慌乱。因为演习跟真正的火灾是不一样的,大家的心情包括现场的突发情况都是不同的,所以要准备好预防措施。即便没有物业,每个业主也应当自己撤离。”

  经济之声:火灾发生之后,火灾原因应该以消防部门的调查报告为准,但目前物业说起火原因是电器使用不当造成的。如果着火之后,其他房屋也因此遭受损失,物业认为应该向造成起火房屋的房主进行索赔,这种说法合理吗?或者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应该怎么索赔?

  胡钢:“如果发生了损坏,损害者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多个。一般在司法实务中,受损方作为原告可能把责任方一并都告上法庭,这样能更好地厘清责任,确定最终的责任方,如果是多个责任方,责任分担的比例能够更加清晰一些。

  同时,消费者的第一权利——安全权非常重要。首先,要有消防安全意识,多和家人朋友交流消防安全的知识。其次,要增购相关消防设备包括逃生设备等。最后,如果发生了火灾事故,大家应当冷静有序地撤离,避免因大喊大叫导致过度吸入有毒有害的气体。”

  经济之声:微信平台上一位听众问如果楼层内基本找不到任何逃生通道示意图,电梯里也没有禁烟标志等,物业或开发商有没有责任呢?

  芦云:“答案是肯定的,这是很明显的瑕疵,而且一旦造成火灾或其他事故,肯定无法弥补,所以如果业主发现这样的问题,应当及时让开发商收房,如果已经入住了就及时告知物业。”


(责任编辑:h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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