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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启动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含 糊 时间:2016-09-29

2016“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启动

设有6个投票项目 提高入围门槛 细化评选领域

本报讯 汇聚质量民意,成就质量记忆。金秋九月,作为全国“质量月”活动重要内容之一,2016“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正式拉开帷幕。“质量之光”活动公众评选组织委员会欢迎所有关注质量的人参与到“质量之光”活动中来,用一张张选票,表达对于中国质量的看法与期待,成就你我共同的2016年度质量记忆。

“质量之光”活动自2012年创办以来,始终坚持“用社会的眼光看质量”理念,已经成长为我国质量领域互动性最强、参与面最广、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的专业活动品牌,累计参与人数超过500万。经过四届活动的积淀,这项活动在质量领域引发了持续关注——连续两年被列为全国“质量月”重点活动之一和质检总局年度重要工作;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正如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所说:“质量之光”的本质在质量、特色在质量、魅力也在质量。

据悉,2016“质量之光”将在前四届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互动性和专业性,打造树立质量典型、推动质量创新、宣传质量文化、展示质量工作的良好平台。

在评选项目方面,2016“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设有6个投票项目,分别是:年度质量事件(人物)、质量魅力城市、年度魅力品牌、质量标杆企业、卓越技术机构、年度质检创新。“质量之光”组委会将根据前期征集读者和专家委员会的意见,确定各个项目的入围项并开通投票平台,接受公众投票。组委会将综合公众投票数量和专家委员会意见,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在2016“质量之光”年度盛典上现场发布。

为进一步提高活动的专业性,“质量之光”组委会进一步明确和提高了入围门槛,并对项目所对应的领域进行了细化。比如:“年度质量事件(人物)”项目,根据入围人物的工作领域进一步细化,既有来自一线的“工匠精神”代表,也有科研和理论研究领域的“创新引领代表”,还有企业家队伍中的“追求卓越代表”。“年度魅力品牌”项目,根据品牌的属性,细分出了“企业品牌”和“公共品牌”两个方向,并大幅提高了入围门槛。“质量标杆企业”项目,则结合消费品质量提升、汽车品牌战略、跨境电商等热点,设置了日用消费品类、汽车类、跨境电商类三个细分类别,设置了各自的入围门槛。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保证“质量之光”的权威性,在提高入围门槛和细化评选类别的基础上,6个投票项目的最终入选名单数量与去年持平。

在质检总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今年“质量之光”活动公众评选组织委员会顾问,由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质检总局总工程师韩毅、国务院参事张纲、质检总局原总工程师刘兆彬、中国工程院院士卢秉恒、中国工程院院士庞国芳、原中国质量万里行组委会主任艾丰、国际质量院院士刘卓慧、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会长莫新元等领导与专家以及人民日报、央视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有关领导担任。公众投票结束之后,由质检总局总工程师韩毅任主任,原国务院参事、质量专家郎志正任副主任,多位质量领域权威专家学者组成的“质量之光”活动专家委员会,将对投票结果进行审核把关。

按照组委会安排,2016“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将分为3个阶段。一是征集质量记忆,从即日起到10月中旬,读者和相关企业机构代表,可以通过发邮件(zlzg2016@163.com注明“质量之光”征集)、发微信(中国质量报官方微信号zgzlbgw、中国国门时报官方微信号zggmsb)两种方式,推荐或自荐备选项。二是公众投票,组委会将结合前期推荐和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形成各投票项目的备选名单,并开通网络投票和微信投票专区,接受公众投票。三是发布最终名单,专家委员会对公众投票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入选名单,交组委会研究确定最终名单,并在12月中旬举办的2016“质量之光”年度盛典现场发布。

“质量之光”活动公众评选组织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前四届的经验来看,通过公众投票加专家评审的方式,能够尽可能地收集来自四面八方的质量民意,定格出2016年中国质量领域真正值得铭记的质量节点和值得肯定的质量榜样,成就一份不失专业性,又很接地气的年度质量记忆。 


(责任编辑:h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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