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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

北京港青旅等4旅行社将被立案:向不合格供应商订产品
来源:本 网 作者:含 糊 时间:2018-03-14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 许伟)为保障北京市的旅游市场秩序,3月12日,市旅游委发布消息称,日前会同市公安局环食药旅安保总队旅游支队、市交通执法总队、市城管执法局,对东岳庙、颐和园及菖蒲河公园景点附近地区的旅游市场秩序进行执法检查。其中,4家旅行社因分别涉嫌存在未使用电子行程单、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行为将被立案调查。相关执法人员透露,下一步,如证实违法违规行为属实,将对旅行社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此次联合执法重点对导游资质、车辆资质、旅行社是否按要求填报并使用电子行程单,以及旅游商店是否存在强迫消费行为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北京港青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美程世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畅游山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旅游团队均涉嫌存在未使用电子行程单的行为,“北京畅游山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德隆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旅游团队均涉嫌存在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此前,北京市就多次对非法“一日游”、旅行社使用电子行程单备案,景区、旅游商店、营运车辆规范服务性行为进行重点执法监督,并且按程序做出依法行政处罚。对此,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为了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突出问题,北京市制定实施了《北京市旅游条例》和专门工作方案。同时,为了深化旅游业“放管服”改革,对3.2万名导游和1.3万名领队实行电子化管理。以加强信用监督和事中事后监管。并且利用行业星级(等级)评定与复核等手段对景区、宾馆和旅行社进行动态管理。未来北京将进一步完善旅游投诉信访接待受理机制,规范旅游投诉处理,推进旅游投诉属地化管理。同时做好市区两级旅游案件处理对接工作,打击旅行社及其他旅游企业违法违规活动。

  据悉,去年8月正式实施的《北京市旅游条例》规定:“本市对旅行社组织团队活动实行电子行程单管理。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团队旅游信息备案。违规旅行社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将进行立案调查,如违法违规行为属实将对旅行社进行行政处罚。接下来,市旅游委将突出热点旅游线路,紧扣游客投诉反映的倾向性问题,协同各职能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责任编辑:h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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