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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

4S店卖Jeep指南者汽车收高昂服务费 法院判退还
来源:本 网 作者:含 糊 时间:2018-01-08

  分期付款买车 被收“服务费”

  法院:4S店退还消费者金融付费和上牌费

  来源:北京晨报

  赵先生从4S店购买了一辆Jeep指南者汽车,由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4S店要求赵先生缴纳一笔所谓3380元的“金融服务费”,之后4S店又向他收取了高达1800元的“上牌费”。在提到车后,赵先生却发现车辆中的包装和防护材料被毁损、抛弃,交车时里程数也严重超过正常标准,他一气之下将4S店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4S店退还赵先生金融服务费和上牌费。

  收取高昂服务费 消费者不满起诉

  赵先生诉称,去年6月9日,他与销售Jeep汽车的4S店签订《销售合同书》,约定购买一辆Jeep2.4指南者汽车,车价24.1万元、保险1.2万元、购置税2万元、验车费1800元,预付订金5000元,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分期2%手续费。

  合同签订后,赵先生按照4S店要求分别支付了订金5000元、整车销售款6万余元、购置税2万余元、上牌费1800元、金融服务费3380元和验车费410元,合计9万余元。但是4S店仅给赵先生出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购置税发票,并没有提供金融服务费发票和上牌费发票。今年7月21日,赵先生到4S店提车发现其违反约定义务和有关法律规定,在验车期间将赵先生所购车辆中的包装和防护材料毁损、抛弃,交车时里程数严重超过正常标准,且在赵先生明确告知不能在车内吸烟,最终导致接收车辆时,车内脏乱,到处都是烟灰,不符合新车交车标准。

  缴纳了数千元的金融服务费和上牌费,提回的车却是这样脏乱,赵先生非常不满。他一纸诉状将4S店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退还金融服务费、上牌费并3倍赔偿,此外还要求赔偿其1万元的车辆更新损失费。

  商家随意收费 没有法律依据

  庭上,4S店辩称自己不存在欺诈行为,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金融服务费和上牌费,也向赵先生出示了相关的收费通知单,赵先生已经知晓该费用才缴纳的。赵先生的车辆并没有任何损失,所以其也不同意支付车辆更新损失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关于金融服务费,赵先生采取分期贷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其自会按照协议向银行支付利息,4S店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应当退还。而上牌费的收取也是如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仅收取部分工本费和验车费,4S店多收取的上牌费应当退还。

  关于收取金融服务费和上牌费是否构成欺诈,法院则认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赵先生购买汽车并支付车款,4S店应当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汽车,其无据收取金融服务费和上牌费并不影响赵先生作出购买汽车的意思表示,不足以构成欺诈行为。法院对赵先生要求支付3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判决退还乱收费 遇此情况要拒绝

  关于赔偿赵先生车辆损失费1万元,赵先生并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车辆损失,法院对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4S店退还金融服务费3380元、上牌费1460元,驳回3倍赔偿和车辆更新损失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法官表示,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对商家要求的名目繁多的收费应当仔细询问其依据,如发现商家存在无依据的不合理和非法收费项目时,应当果断拒绝并且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避免发生纠纷惹上麻烦。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责任编辑:h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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