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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江苏市监局通告十批次不合格食品:南京杨传武生鲜超市韭菜不合标
来源:转 网 作者:含 糊 时间:2021-07-05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任务2538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酒类、水产制品和食用农产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28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徐州市徐州旭旺超市有限公司新市步行街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惠生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老年不加蔗糖黑芝麻(3.2200.020.63%)糊,大肠菌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泰州市姜堰区崔恒静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三、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家红立亿家福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徐州市广发食用菌加工厂生产的爽口脆笋,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四、淮安市涟水县崔树建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五、南通市海安惠易特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北京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六、盐城市正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锦绣店销售的标称江苏香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香腿(盐焗味),总砷(以As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七、无锡市滨湖区王林娟水产商行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苏州市常熟市辛庄镇新合作常客隆连锁超市昌乐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四川绵竹贵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贵王青醇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九、南京市杨传武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十、苏州市吴江润江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岳阳渔我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臭豆腐(香辣味),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评价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日


(责任编辑:h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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