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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暗设陷阱 这些“套路”你要当心!
来源:转 网 作者:含 糊 时间:2019-01-28

  随着社会发展与消费水平的提高,旅游成为广大消费者选择的重要服务项目。然而,由于少数旅游从业者诚信缺失,一些消费者遭遇到预订行程不兑现、低价团费加价游、旅游变购物,合同条款设陷阱等问题。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共收到旅游类消费投诉8,487件,占服务类投诉的2.30%,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23%。主要问题如下,一是人身受到伤害;二是旅游合同存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对旅游行程、时间安排、交通工具、食宿及景点等内容约定模糊,发生纠纷时不利于消费者;三是旅行社及导游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擅自降低住宿和用餐标准、增加自费项目及缩短行程。对不参加自费项目的消费者采取胁迫和误导,甚至弃之不理;四是个别地接社的导游强迫消费者购物,商品存在以次充好、价格虚高等问题,特别是宝石玉器、珍珠水晶、药材保健品、工艺品等问题突出。

  例如,消费者凌女士向福建省南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其于2018年7月4日在南平武夷山旅游,乘坐竹筏过程中由于排工操作失误被竹篙打到,导致鼻梁骨受伤,进医院医治缝了2针,后消费者要求竹筏旅游项目所属旅游公司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共20万元,但旅游公司仅同意按发票进行赔偿,另外酌情增加一些赔偿费用。双方分歧较大,希望消委会介入调解。经消委会调解,旅游公司同意赔偿凌女士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40,500元整。

  又如,2018年7月,消费者刘女士等4人与四川省某旅行社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约定于2018年7月18日至7月26日参加俄罗斯品质团旅游,每人旅游费用为8,999元,并只安排一次时长为60分钟的自愿购物活动。2018年8月,刘女士向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称,在旅行活动中,有5个购物点,与事先签订的合同约定不符,导致旅游品质下降,实属经营者推出的低价团出境游,要求退还旅行团差价共计8,000元。经查证,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营者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违反合同约定对消费者进行强迫购物,变相占用消费者有效的旅行时间,未能达到品质游的目的。经消委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向4名消费者退还旅游团差价,共计8,000元。


(责任编辑:h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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